遺產規劃(Estate Planning)的雛形可以追溯到諾曼征服(Norman Conquest)之後的英格蘭封建社會,遺囑及作為信託前身的尤斯(theuse)相關的現代法律制度在這一時期獲得了顯著的發展。
當事人協商和協商離婚協議時,往往關注的都是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的問題,其實婚姻生活涉及到方方面面,要考慮周全,否則在登記離婚後還可能發生糾紛甚至訴訟,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撕破臉皮、身心疲憊。
隨著近年來房價蹭蹭蹭,房子已經成了中國家庭最大的財富之一。對於很多女同胞來說,婚姻的安全感來自於自有住房,所以自然對房子如何分的問題相當關注。
現在的老人大多疼愛孫子女,往往將自己的房產等財產立遺囑由孫子女繼承,但是這種拿著遺囑的當事人(孫子女)99%都想當然的認為,祖父母的財產就是自己的了,但是,他們不知道的是如果不在法定的期限內行使繼承權利,則視為放棄繼承。且看小案例:
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婚前婚後,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一直是梗在小倆口心口的一根刺。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還會因父母的介入變得異常複雜,讓一些年輕的新人感到困惑。
夫妻雙方在結婚後往往會就夫妻間相互忠貞、家庭責任、財產債務、孩子問題及懲罰措施等內容簽訂保證書、協議書、承諾書等文書,對某些財產、權利進行婚內約定,而這類文書是否全部有效,除了判斷是否具備生效法律要件以外,還需要結合具體案情綜合判斷。
連日來,吳秀波婚內出軌女演員陳昱霖長達七年的消息在網路熱傳。吳秀波婚內出軌後將女方送進監獄,陳昱霖明知男方已婚還與其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
每一對夫妻都曾期盼相伴到老,但終究不是每一對夫妻都真的能夠相攜一生。當愛情、親情不在,家庭解散,子女之爭、財產之爭往往讓昔日戀人反目成仇。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經常遇到購買大件物品,如房子、傢俱、電器等等物品,在沒現貨的情況下,我們就和賣方簽屬一個買賣協議,協議中大體為:交貨日期、時間、地點等,但較為關鍵的是價格及交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