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數個月翹首以待,香港政府於2021年1月29日刊憲發佈了《2021年稅務(修訂)(附帶權益的稅務寬減)條例草案》。草案包括就合資格附帶權益提供“零”的香港利得稅率,以及在計算個人薪俸稅時將個人獲取的合資格附帶權益100%從雇傭所得中剔除。這是行業期待已久的舉措,對香港資產和財富管理行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正式修訂條例在2021年2月3日遞交至香港立法會。

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2020年2月提交的香港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中首次提出關於推出附帶權益稅務優惠的建議。因附帶權益的稅務處理無論是在香港或者國際上至今仍然是一個複雜且頗具爭議的行業問題,業界已對有關建議的細節期待良久。
鑒於此,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主導成立了特別小組,邀請了來自香港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及香港稅務局的人員,以制定有關建議。

「稅務優惠」解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近年,私募基金成為推動資產和財富管理業增長的主要動力。私募基金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把資本、人才和專業知識引入私人公司,尤其是創新科技界的初創企業。擬議的附帶權益稅務寬減有助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營運及管理,並帶動更多投資管理和相關活動,從而為相關專業服務創造商機,並為香港帶來經濟效益。」
發言人補充說:「合資格附帶權益收取者須在香港提供投資管理服務,並符合實質活動要求。另外,附帶權益須產生自合資格私人公司交易,並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核證的基金或由政府成立的創科創投基金公司分發,才符合資格獲得稅務寬減。」
政府建議,具資格附帶權益的利得稅稅率為0%。至於薪俸稅方面,100%的具資格附帶權益將不會計入受僱入息以作計算薪俸稅之用。
另外,政府亦建議,就基金利得稅豁免制度,擴闊特定目的實體可代基金持有和管理的資產類別,以利便基金在香港營運。
換句話概況而言即:
在香港運營的私募基金(VC/PE)所產生的巨額Carry,利得稅率為0%
從業者從carry中獲得的收益,也不用繳納薪俸稅
此舉加之2018年的《基金繳付利得稅豁免條例》,為香港成為國際資產和財富管理中心更提供了極具競爭力的保障。無疑,會吸引更多資金、基金、人才到香港發展。

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2019年同比增加20%
根據香港證監會公佈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活動調查報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所管理的資產規模同比增加20%至287690億港元。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儘管全球市場在2019年面對多項挑戰,但是香港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仍然收穫強勁增長。
香港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包括:資產管理、基金顧問、私人銀行及私人財富管理、證監會認可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及信託持有資產。
報告顯示,2019年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收穫16680億港元淨資金流入;資產管理、基金顧問業務所管理的資產同比增長22%至200400億港元;私人銀行及私人財富管理業務的管理資產增長19%至90580億港元;信託持有資產增加11%至38440億港元;在香港獲得牌照進行資產管理的持牌機構增長10%至1808家;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的從業人員達到45132人。
歐達禮表示,進入2020年上半年,香港金融市場仍然處於充滿挑戰的環境之中,但是其表現依舊穩健,香港證監會將繼續努力,推動香港作為卓越的全球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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