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百年歷史的希爾頓(Hilton)酒店是全球最大的連鎖酒店之一,1919年由康拉德·希爾頓(Conrad Hilton,1887~1979)創立,但最終富不過三代,家族經歷遺產官司重創,後人無力接班,最終在2007年家族後人將事業出售給了私募基金。
一代創業
奠定家業的康拉德生於1887年,他本來希望自己成為一位銀行家,但數次創業未果, 1919年,美國德克薩斯州一家旅館的老闆想將資產套現、轉行進入油田行業,康拉德認為這是個機會,便向朋友募資了3.5萬美元將旅館買下,開設了第一家酒店(Mobley Hotel)。1925年,康拉德在達拉斯開了第一家以自己姓氏“希爾頓”為名的酒店,此後越開越多。於是在1929年,他進一步將所有酒店改成統一的名稱,使其成為連鎖酒店體系。

康拉德的第一家酒店Mobley Hotel
康拉德早期創業道路崎嶇,充滿挫折。康拉德雖然擁有八家酒店,但版圖擴張主要憑藉大幅舉債,因此事業外表亮麗,實則負債累累。而當1929年美國經濟大蕭條一開始,他立刻陷入瀕臨破產的邊緣,其間經歷多次並購訴訟及資本重組,直到1934年訴訟才和解,而此時公司的外部股東眾多,股權極為分散。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經濟復蘇,公司加快了並購速度,而且有鑒於當時旗下已擁有的旅館數量眾多,康拉德整合旗下所有旅館,成立了希爾頓公司(Hilton Corporation)。1945年,希爾頓公司歷經多次協商後,買下了當時世界上最大的酒店——芝加哥史蒂文斯大酒店,1947年,希爾頓公司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此時海外商機快速成長,康拉德亦想拓展海外市場,為了避開公司董事會成員的掣肘,1948年希爾頓國際(Hilton International)成立,以便發展國際市場,第二年康拉德又將希爾頓國際分拆為獨立公司,專心發展海外業務,並成功收購紐約號稱“世界旅館皇后”的華爾道夫大酒店。

康拉德在華爾道夫大酒店前
1954年,康拉德發動了美國旅館業最大的並購交易:以1.1億美元收購塔特勒酒店(Statler Hotel Company)。這樁成功的並購案,讓希爾頓公司的每股盈餘,較1953年增加兩倍以上,一舉將整個集團推升為全美龍頭酒店。1964年,希爾頓國際也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代拓展
康拉德共有三次婚姻,育有三男一女。他的第一次婚姻發生在他38歲時,他與元配生下三個兒子:尼克遜·希爾頓(Nicholson Hilton,1926~1969) , 巴倫·希爾頓(Barron Hilton,1927~2019)以及埃裏克·希爾頓(Eric Hilton,1933~2016)。55歲時康拉德結了第二次婚,生下一個女兒弗朗西斯卡·希爾頓(Francesca Hilton)。89歲時,他第三次結婚,第三段婚姻沒有孩子。
二代長子尼克遜長期有賭博、酗酒和暴力虐待行為,42歲就因酗酒引發心臟病去世。小兒子埃裏克則性情溫順,16歲就進入希爾頓任職,從行李員、廚師、電話接線員等基層做起。而次子巴倫從小就表現出不一樣的特質,他對航空飛行充滿興趣,17歲便開始學習飛行。此外,巴倫早年也在外獨自闖蕩創業,創立了包含與別人合資創立的MacDonald Oil Company,以及創立美國最早的航空租賃公司之一。

康拉德與三個兒子,左起:巴倫、康拉德、尼克遜、埃裏克。
1954年,巴倫進入家族企業任職後,很快地就向父親展現了成本控管與房產規劃的才能。當時巴倫是希爾頓酒店公司的副總裁,運營“全權委託信用卡”公司。這家公司在六年後被花旗銀行收購,使希爾頓酒店信用卡併入全球通用的授權信用卡系統。
20世紀60年代,全球連鎖酒店業進入高速發展期,主要是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歐美居民生活水準與消費能力提高,國際旅遊盛行,市場對於標準化管理的連鎖酒店需求十分強勁;同時隨著航空業和汽車業的蓬勃發展,很多航空公司也附帶經營酒店與汽車旅館。在歐美各國,連鎖酒店集團快速崛起,市場競爭加劇,如1946年,泛美航空成立洲際酒店集團(InterContinental),地中海俱樂部(Club Med)和假日酒店集團(Holiday Inn)等,也都誕生在這一時代。
1966年,79歲高齡的康拉德退位,39歲的巴倫在公司董事邀請下擔任集團主席,巴倫正式接班後一年,基於對航空業的熱衷,以及戰後的國際旅遊熱潮,說服父親將希爾頓國際持股,與環球航空(TWA)換股。

然而這樁交易完成後,接下來便發生第一次石油危機、油價暴漲數倍,導致環球航空股價大跌,一路從每股83美元跌到5美元,環球航空也陷入財務危機。1967年至1987年,希爾頓國際三次被並購,最終股權落到英國博彩集團Ladbroke手上。希爾頓集團不但沒有獲得“機加酒”的寶貴綜合效應,反而失去對希爾頓國際的控制權,無法在國際市場大展伸手,堪稱得不償失。
巴倫接班後首戰即慘遭滑鐵盧,當集團失去國際品牌經營權、戰略空間大為收窄時,巴倫轉而運用三種方式力挽狂瀾。
首先,集團開始經營博彩酒店,期望借由國內的高利潤業務,來彌補失去的海外商機。1970年,集團以1.1億美元買下拉斯維加斯的博彩酒店the International及the Flamingo;兩年後,這兩家博彩酒店的獲利合計多達集團利潤的45%,貢獻度幾乎與其他160多家酒店一樣,同時仍以每年20%的速度高速成長。因此到了1982年,希爾頓集團便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連鎖酒店經營者。
然而,博彩事業多與黑社會有關,1985年,集團在亞特蘭大斥資3.2億美元打造的賭場,就是因為得罪了當地勢力,遲遲無法取得營運執照,幾經斡旋,最後整個產權僅能以成本價賣給地產大亨特朗普,即後來的美國總統。

巴倫的第二招,是加快創新商業模式,用以補足品牌地圖。從1973年起,希爾頓集團大力發展特許加盟業務和酒店物業管理業務,他們領先於業界引進了電腦預約系統(Hiltron系統),供旗下所有品牌酒店使用。在失去希爾頓國際經營權後,集團吸取教訓、轉而並購其他酒店品牌,以滿足不同定位的客群,同時還建立康拉德洲際(Conrad International)等副品牌,不放棄海外發展的可能性。
巴倫的第三招,是利用資本運作,大幅提升股東價值。親身創業的經驗,讓巴倫十分熟悉租賃業運作模式,因此1975年時,希爾頓以8300萬美元的價格將6間大型酒店的5成產權賣給保德信保險集團,同時售後回租,通過資本租賃方式來管理物業,收取豐厚的管理費以及一定比例的利潤。
這筆交易大大盤活了希爾頓旗下資產,更重要的是讓人們看到,集團的土地資產價值比股票總市值高兩倍,這也增強了股市投資人的信心。對於這筆現金進賬,巴倫先用它來償還早期利率較高的貸款,然後買回流通在外的2成股權,這次複雜的資產、負債與股權綜合重組,使整體市值攀升、股價大漲約7倍。
基金會十年纏訟
事實上,希爾頓創始人康拉德很早就開始思考接班事宜。基於遺產規劃及上市前的股權規劃,在1944年,希爾頓股票上市前,康拉德就以慈善為名,設立了基金會(Conrad N. Foundation),主要幫助對象為弱勢族群,並將名下99%的財產移轉至家族基金會,家族基金會中的董事會成員多數都是家族後代。

希爾頓基金會官方網站
康拉德於91歲去世,此前他將名下1350萬股希爾頓公司股票(約占總發行股數的27%)留給基金會,康拉德在遺囑中表示,給予巴倫個人購股選擇權,讓他可以購買超出基金會法定可持有比例之股權,進而維持家族對希爾頓公司的控制力。
不過巴倫並不認同這項安排,他認為,個人對父親贈與基金會的27%股權,應該有收購的權利,因為他認為天下是自己個人打下來的,父親只是“鋪好一些基礎”;因此巴倫主張,父親遺囑中表示的,是給予自己購買全部27%股權的選擇權,只有這樣,才能維持希爾頓集團的決策運作及家族對集團的控制權。
然而,基金會的董事們對這個遺囑意思表達皆有疑義,認為巴倫過度擴大解釋了父親的意旨,當時巴倫個人僅持有上市公司3.6%股權。為此基金會與巴倫鬧上法庭、纏訟十年,遺產股權歸屬,演變成為家族二代董事長與一代建構基金會之間的爭奪戰。

1988年,法院裁定,巴倫可獲得1350萬股之中的400萬股、基金會可獲得350萬股,其餘600萬股須交由信託管理,但巴倫為信託執行者,且可獲得600萬股所分配股利收入的六成,其餘股利收入則為基金會所有。這個判決讓巴倫擁有希爾頓公司超過25%之投票權利及股息收入,直至2008年為止。這場判決也影響了未來接班人的選擇及最終的出售決策。
出售決定
與父親不同,巴倫一生只有一次婚姻、一個妻子,夫婦倆膝下有八個子女,15個孫子。然而,其中只有兒子大衛(David)曾負責營運,其餘子孫對於家族事業都不感興趣。巴倫曾想過讓大衛接班,或是交班給自己的弟弟埃裏克。但他們的經營能力及年紀問題,讓他難以放心;希爾頓家族中,很多人都是媒體娛樂版的常客:第四代的尼基·希爾頓(Nicky Hilton)長年混跡娛樂圈,小康拉德·希爾頓(Conrad Hilton III)以生活放蕩、性格暴躁出名,頻頻在公開場合惹事,甚至被媒體拍到公開吸食大麻,至於孫女帕麗斯·希爾頓(Paris Hilton)私生活不檢點,更是聲名狼藉。
最終,巴倫雖然不讓後代接手家族的酒店生意,但還是安排兒子史蒂芬·希爾頓(Steven Hilton)為基金會董事長。2005年,希爾頓基金會決議:家族成員將永遠在基金會董事會占多數席位。

2014年,在兒子史蒂芬·希爾頓的陪伴下,巴倫·希爾頓最後一次出席希爾頓基金會的董事會。
在巴倫心中,對家族成員接班可能性越來越低的事實頗感失望。面對股息收益及投票權將在2008年到期的現實,巴倫心中擬定了一個長期策略。1996年,年屆70歲的巴倫選定了一位職業經理人斯蒂芬·F.博倫巴赫(Stephen F. Bollenbach)作為首席執行官的接班人。此前斯蒂芬曾任迪士尼財務長,他還曾負責特朗普集團債務重組,以及迪士尼以190億美元並購ABC等大型交易,斯蒂芬的專長是戰略型交易及資本重組。他上任後,集團便開始一系列並購,為十年後整體出售希爾團集團埋下伏筆。
首先,斯蒂芬設立目標,宣稱要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博彩業者,事實上其目的是把利潤最佳的博彩業務的規模做大,以便拉抬公司估值。在上任五個月的時間裏,斯蒂芬就以股權交換20億美元,收購了巴利娛樂公司(Bally Entertainment Corp.),一舉達到這個目標;此後他又在1997年,對ITT Corporation發動敵意並購,突襲未果後,又轉向並購美國大型特許經營連鎖酒店集團Promus Hotel Corporation,以37億美元納入六個中階酒店品牌,成為在美國擁有1800間酒店的巨頭。
同時,斯蒂芬也著手與失落在外的品牌合作。1997年,斯蒂芬開始與當年收購希爾頓國際的英國股東Ladbroke合作,通過投資3%股權,雙方開啟共同行銷及共同發展酒店兩大合作,先試水溫。有鑒於博彩業務的經營關係複雜,希爾頓集團自行將酒店與博彩兩項業務分割,後者改名為Park Place Entertainment,且成功收購了Grand Casino、Caesars World等同業,2003年,Park Place Entertainment改名為凱撒娛樂公司(Caesars Entertainment),並在2005年以逾50億美元價格出售給Harrah's Entertainment。

斯蒂芬·F.博倫巴赫
在大筆現金入袋後,同年即2005年12月29日,希爾頓集團再以約62億美元價格,向Ladbroke收購其希爾頓酒店海外業務。這筆交易,使這兩家被迫在1964年分離的“兄弟”公司重新合體,希爾頓公司集中火力在美國開展業務,而希爾頓國際主要經營國際市場。Hilton這個名字,再次成為一個完整的品牌。
此時,距離巴倫當年獲判收取投票權及股息的期限,已很接近。2007年,年高80歲的巴倫表示,自己過世後,97%的財產都將移轉至父親當年的基金會;事實上,這些資金大部分也都是當初自基金會遺產官司爭奪而來。
2007年7月3日,私募基金黑石集團(Blackstone)公告以約260億美元、溢價37%收購希爾頓集團,並將其股票下市。以交易完成後的規模看,希爾頓集團旗下擁有10個酒店品牌、遍佈全球的2800家酒店、近50萬個房間,是該年度全球酒店業最大宗的並購交易。

出售希爾頓集團後,巴倫繼續擔任基金會董事長,一直到2012年。2010年,他簽署了當時由巴菲特與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茨夫婦發起的“捐助承諾”(The Giving Pledge),矢言將捐出大部分身家做慈善。2019年,巴倫以91歲高齡過世,希爾頓基金會表示,巴倫的慈善捐款承諾實際捐出約34億美元,將增加基金會資產至63億美元。
案例學習
希爾頓是一個富不過三代的典型個案。一代創業基礎,二代放大規模,但終究因為家族後代後繼無力,在傳遞到第三代期間轉手私募基金,讓企業進入另一個發展年代。
其中特別值得關注的問題是一代的遺囑含糊,造成了以家族成員及外部人士為主的基金會與接手經營的二代互相角力。雖然都是家族利益,但是因立場不同而引發訴訟。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這場官司的結果導致了後來的出售決策。
果斷的創二代,早期在外曆練,培養了自信心,憑藉戰功和視野,造就了後來宏觀操盤的能力。也讓他在首次接班面對重大滑鐵盧時,可以運用跨業知識,以創新商業模式來提升業績,推動企業成長,並善用重大交易重組資本結構來提升股東價值。
最重要的是,面對不可逆的判決,他心中設定了發展藍圖與長期計畫,挑選適合的職業經理人並授權執行,以始為終,逐一彌補不足的板塊,依照戰略腳本持續推進,最終見好出售。
當家族面臨無人接班的問題時,將家族企業整體出售給私募基金,可能也是個選項。這樣做除了保持了企業的完整性,還保留家族名字,同時也卸下經營重擔。不論最終作出什麼決定,掌門人面對重大事件,要勇敢做出決策,及早規劃。
基金會也是財富規劃的一種重要工具,不僅大幅提升稅務效能,更能有效地提升家族形象。但是重點在於如何掌握基金會,董事會的董事席位安排與決策運作才是能夠維持創始人初衷的重要關鍵。這個個案也提示我們,基金會的運作更需謹慎安排,要避免讓自己人變成外人,甚至成為吃裏扒外的外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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