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銀保監會官網公佈了會裏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0668號(財稅金融類084號)提案的答復。該提案由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講席教授金李提交,內容為,大力發展養老信託,並對此提出了四大建議。經商民政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對這四大建議逐條進行了回復。具體如下:
01.關於仿照成熟國家的做法,給養老信託提供適當稅收優惠的建議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目前我國正努力構建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第三支柱主要包括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目前尚未完全建立。
關於給養老信託行業提供適當稅收優惠的建議,財政部將根據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情況統籌研究。下一步,銀保監會將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儘快出臺養老信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推動養老信託規範、健康發展。
02.關於推動修改信託法,完善信託相關制度建設的建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通過設立信託,有利於實現財產權利與利益相分離,有利於實現財產獨立和破產隔離,有利於實現財產管理的長期性和穩定性。
2019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支持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開發養老型理財產品、信託產品等養老金融產品。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會同相關部門推動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進一步完善信託財產轉移、信託登記、信託稅收等方面的相關規定,為養老信託的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03.關於設置專門行業協會推動養老信託工作的建議
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社團按照章程規定,可按照業務需要設立分支機構。如信託業協會計畫設立相關專業委員會,可由其依據章程按程式設立。
銀保監會將會同相關部門,鼓勵信託業協會開展相關研究。
04.關於放寬養老信託現行政策約束的建議
在支持養老體系建設方面,應當充分發揮信託“風險隔離”的制度優勢和信託公司的專業投資優勢。
財政部、人民銀行認為目前放寬養老信託現行政策約束及提供國家層面的保險機制,時機還不成熟。如果通過國家層面保險機制的做法強化剛兌,可能會對其他養老保險資金管理模式形成擠出效應。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會同相關部門,視養老信託發展情況進行審慎研究。

銀保監會指出,我國是人口老齡化發展速度較快的國家之一,面臨的養老保障壓力也越來越大。截至2019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2.54億,占總人口的18.1%。探索發揮信託制度優勢緩解養老保障壓力,既是增強養老保障制度體系可持續性的有效舉措,也是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
該答復函的辦文部門為銀保監會信託部,發文日期為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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