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代理退保”騙局愈演愈烈。“6月以來,‘代理退保’黑產開始頻繁活動。6、7、8三個月裏,我們公司追蹤到的惡意退保案例不斷增長,且呈現全國蔓延之勢。“一位大型壽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有保險從業人士介紹稱,今年以來,“代理退保”呈現高發趨勢,最主要的變化和特徵就是從零散代理逐步轉向公司化運作,並且地區範圍日漸擴大。



警方提醒,代理退保新型詐騙
退保黑產,違規違法
1“代理退保”表現形式
1、冒充監管部門工作人員或保險公司人員或以“與監管部門合作”“有內部資源”等名義,通過電話、微信、網路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
2、謊稱消費者所購保險產品“存在欺詐行為,已有多名消費者投訴”或“繼續持有保單將蒙受經濟損失”等,慫恿不明真相的消費者退保,甚至誘導消費者退舊投新,以賺取傭金。
3、謊稱可以協助消費者“全額退保”,誘導投保人簽署包含不平等條款的代理服務協議,繳納高額定金或簽訂高額欠款協議,提供身份證、銀行卡、保單、電話號碼等涉及消費者隱私的敏感資訊。
4、阻止消費者與監管部門、保險公司溝通,試圖切斷消費者正常維權通道。
5、拉群入夥,售賣退保牟利教程,教唆客戶退保的方法。通過收費培訓的方式騙取錢財。
…等…
2代理退保,客戶損失:
在參與“代理退保”的過程中,消費者面臨的風險有:
● 支付高額代理退保傭金;
● 失去正常保險保障;
● 資金信用受損;
● 個人資訊洩露;
● 因編造理由、偽造證據、提供虛假資訊等非法行為,構成欺詐,從而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
3“代理退保”利益鏈條:
找一些離職的業務員,讓其誘導之前對接的客戶與公司聯繫要求退保,並採取專門的話術,引導誘導保險代理人,通過電話、錄音等手段收集對保險公司不利的“證據”,通過投訴來施加壓力,用媒體曝光等負面資訊威脅保險公司“特殊處理”。

銀保監會發文提醒
退保一時爽,再保黑名單
近年來,“代理退保”產業鏈已成保險業毒瘤,不僅擾亂正常經營秩序,更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時不慎自食苦果的案例屢見不鮮。
2019年8月,某保險公司接到客戶李先生的投訴,因行銷員銷售誤導,要求全額退還其名下已購買6 年的純保障型保單保費。
經調查,公司行銷員(已離職)對誤導事實供認不諱,保險公司便全額退還李先生所交保費32.04 萬元。
同年12 月,李先生再次到訪保險公司,要求恢復其退保保單。
稱前期為解決資金問題,被朋友介紹的一位劉老闆唆使退保,並承諾可以100%全額退還保費,還要求離職行銷員(李先生朋友)配合承認問題。退保後,劉老闆向其收取了8 萬元諮詢費。
經核保部門調查,因健康原因,李先生已不符合再次承保要求。李先生得知後,腸子都悔青了。
這便是“代理退保”黑產慫恿退保導致客戶喪失保險保障的一個縮影。

保險行業協會提醒
監管發佈風險提示超過50次
今年4月9日,銀保監會發佈《關於防範“代理退保”有關風險的提示》,提示廣大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謹慎辦理退保,依法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7月8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向保險機構及廣大保險消費者發佈防範“代理退保”有關風險的提示,各地20多家保險行業協會也陸續發佈提示。
實際上,監管發佈風險提示早已有之。
2019年8月,廣東銀保監局發出對集中退保現象的風險提示,隨後河南、四川、遼寧、河北、北京等多地銀保監局也分別發出提示。
6月5日,大連銀保監局專門向市政府彙報銀行業保險業“黑產”投訴情況,分管副市長對打擊“黑產”投訴工作予以批示。
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包括銀保監會在內,各地監管機構針對“代理退保”的相關風險提示超過50次,“代理退保”已引起全社會普遍關注。

2017年,保監會就發佈過提醒
打擊黑產,保險業在行動
針對惡意退保的團夥黑產,保險公司也在積極行動。
在西南某城市,13家保險公司聯名致信地方金融監管局,舉報當地一家企業諮詢管理公司從事惡意代理退保業務;在大連,多名保險業務員以“加盟”名義臥底惡意退保窩點,收集證據;
在蘇州,保險公司與業務員通力協作,對全額退保黑產進行調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權益。為了維護客戶與自身的權益,保險公司與“退保黑產”之間的“鬥爭”日趨白熱化。

保監會再發文提醒代理退保風險
“代理退保”案,判了!
“當前打擊‘代理退保’黑產面臨的主要困難是證據採集難、立案難。令人振奮的是,近日一起“代理退保”案判了!
2018年,凡某夥同多人,打著“專業保險維權”的幌子,通過微信、微博、淘寶等平臺發佈虛假資訊,從事“全額退保”等職業索賠業務,謀取暴利。
在團夥成員——某保險公司電話銷售劉某的幫助下,凡某拿到了該保險公司607條個人資訊。
資訊到手後,凡某先是以維權之名唆使、誘導張某等6名受害人向保險公司發起退保,並從中收取保費的30%作為報酬;隨後,他又捏造稱:他收取的部分報酬,張某等人可以從保險公司退回。在凡某的誘騙之下,張某等6人最終被其騙取財物1.99萬元。凡某的不法行徑最終東窗事發。
2019年7月19日,凡某被義烏市人民檢察院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詐騙罪,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凡某、劉某數罪並罰,鋃鐺入獄。這給行業同類案件搜查取證指明了方向,為同類案件的定罪量刑提供了重要參照,更有助於推動全國各地同類案件的審判結案。
一位資深律師表示,“代理退保”不法團夥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或存在詐騙、虛假宣傳等行為,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保險行業應迅速採取相關措施,持續維護客戶資訊安全,加強從業人員教育與管理,並積極收集線索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退保黑產背後,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之前保險業發展中的管理不足等原因,一些行銷員的銷售誤導等行為,才讓“代理退保”黑產有了可乘之機。
近年來,保險監管越來越嚴,比如保險銷售過程中的“雙錄“就對保險銷售過程可回溯。對於廣大保險從業者來講,一定要以身作則,合規展業。只有我們自己行得正、走得直了,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退保黑產的滋生土壤,為保險贏得好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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