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
古人在《禮記·中庸》中強調了事前規劃的重要性。很多看起來遙遠的事情,在沒有預先規劃的情況下,結果往往不會很好。
養老,便是如此。
當“人口問題”、“老齡化”等辭彙不斷登上熱搜時,“養老規劃”也引起了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但是當人們想要進行“養老規劃”時,卻發現養老這樣一個涉及“餘生”的事情,可選的餘地卻很少。除了被過度行銷的商業類養老保險外,對於一個普通人而言,“養老規劃”看起來既遙遠又困難。

失衡的“養老三支柱”
一般來看,一個國家進入老齡化社會(65歲及以上人口占比超過7%)的進程緩慢平穩。例如,法國經過了115年,瑞典經過了85年,但中國特殊的人口政策使中國僅僅30年左右便開始進入老齡化社會。
統計局數據顯示,2018年底我國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11.9%。如果以國內60歲退休年齡作為統計標準,則我國2018年底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為17.9%。一般預測,到2030年我國老年人口將占總人口的比重為25%左右。
如此龐大的老年人口數量的背後,對應的是龐大的養老需求和市場。
然而,在國內巨大的養老需求的另一面,卻是“養老三支柱”(政府基本養老保障、企業養老保障、個人儲蓄養老保障)的失衡狀態。
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我國第一支柱存量資產約5.8萬億元,占比超過70%;第二支柱存量資產約2萬億,占比約為30%;第三支柱剛剛起步,占比微乎其微。發展至今,我國第一支柱的替代率不足50%(即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與退休前工資收入之間的比率),政府面臨著收入放緩、支出加快、部分地區的基金耗盡的挑戰。
挑戰的另一面是機遇。從國際經驗來看,金融和技術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方式,養老金融也是適應傳統養老模式轉變、滿足多樣化養老需求的必由之路。也正因為此,作為養老市場的基石,養老金融正在成為各大金融機構爭奪市場的“新藍海”。
大部分西方發達國家早在20世紀60年代左右進入老齡化社會時,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針對本國國情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刺激養老產業發展,形成了個性化的養老金融產業發展體系。
目前,中國已啟動基本養老金入市,職業年金逐漸發展,第三支柱IRA(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個人退休帳戶)試點即將擴大至全國,養老金融的發展正在進入快車道。
雖然中外國情不同,但建設完善的養老體系的目標一致。因此,國外發達國家相對完善的養老金融體系,能夠為當下我國養老金融發展提供一定的經驗借鑒。
美國:資本市場發展與養老金融相輔相成
麥肯錫基於“養老金結構占比”和“金融市場成熟度”兩大維度,對各國的養老金體系進行評估,將全球發達國家的養老金市場分為三個形態:國家福利型、自由市場型和巨頭主導型。而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隨著其經濟的發展和養老金制度的成熟,也將逐步走向其中某一形態。

以美國養老金融體系為例,包含三個方面:
一是社會保障計畫,由政府強制執行,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的退休生活保障;
二是企業養老金計畫,如著名的401K計畫(美國1978年《國內稅收法》第401條K項的規定,關於企業年金的有關規定),由企業出資建立;
三是個人儲蓄及商業養老保險等,由聯邦政府提供稅收優惠、個人自願出資加入,例如個人自行管理的個人退休帳戶(IRA)。
經過近百年的發展,美國形成了自由市場型養老金體系。即以第二、第三支柱為絕對主導的商業化模式。這種養老體系的建設,完全取決於養老金融的快速發展,具體來看:
首先,第二支柱中著名的401K計畫,成為養老金融發展的法律基礎。在該計畫下,企業為每一名員工開立獨立個人帳戶,員工每月繳費不得超過個人工資的25%,同時企業按一定的配比為員工繳入相應資金。401K主要投資於股票基金,範圍由企業選定,個人選擇具體投資產品並自擔風險。401K計畫具有投資主動權、投資靈活性、轉移方便、可進行貸款申請等特點。
其次,成熟的資本市場造就了基金系資管公司的主導地位。無論是企業養老的401K還是個人養老的IRA,個人都對養老產品選擇有很大的自主權。成熟資本市場下,基金系資管公司憑藉更為豐富的產品組合、更為專業的投資管理服務和美國長期牛市帶來的高投資回報,成功超越銀行和保險公司,成為美國第二、第三支柱養老金市場的主導者。以IRA計畫為例,從投資產品市場份額來看,資管類產品的占比在過去40年顯著增加,截至2017年,在IRA計畫總資產規模中的占比已高達63%。
在前兩者的基調下,稅收激勵計畫也極大促進了第二、三支柱的快速發展。在過去幾十年中,美國政府持續完善政策法規,出臺遞延稅收激勵政策,不斷提高減免限額;同時引入“自動加入”條款、提高帳戶的“可攜帶性”,允許多帳戶(第一、二、三支柱帳戶)之間資金自由轉移。至今,美國第二支柱年金和第三支柱個人商業養老資產已合計達到養老金資產總規模的90%。得益於養老金可以享受延遲納稅的待遇,養老金融得到了極大的發展。
最後,典型的養老金融產品的開發。除了成熟的養老金體系框架,美國還形成了多樣化的養老金融的服務和產品。
一是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即滿足被保險人的護理、經濟補償的保險。在政府財政稅收優惠的支持下,目前約占美國人身保險市場份額的30%。
二是住房反向抵押貸款。這個是世界範圍內最成熟、具有代表性的“以房養老”模式,老年人將其房屋產權抵押,由相應的金融機構對借款人的年齡、預計壽命、房屋的現值、未來的增值折舊等綜合評估,按月或按年支付現金給借款人,一直延續到借款人去世。
三是TDF,也稱生命週期基金。其典型特點是基金的風險資產配置比例隨著目標日期的臨近而自動遞減,目標日期通常設置為投資者的預計退休日期。通過這種方式,投資者只需通過選擇一只與其退休日期最為接近的生命週期基金產品就可以達到“投資養老”的目的。
巨額的養老金成為華爾街源源不斷的資金來源,也是全球最發達金融市場的重要支撐。一個重要的證據是,全美養老金總資產、私人養老金總資產均超過了美國國內股票總市值。
可以說,養老金融的發展,成為打通美國實體經濟和金融市場的最重要通道,也成為打通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通道。

日本:巨頭主導,全民養老
日本養老金融市場屬於“巨頭主導型”,一二三支柱相對均衡。與美國的自由市場型養老體系不同,日本的資本市場和資產管理行業欠發達,個人消費者對於不同養老和投資產品的理解水準也較低,追求品牌信任度,於是形成了以保險和銀行巨頭為主的相對集中的市場格局。
日本養老保障體系也由三個支柱組成,即政府公共養老金、企業補充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金制度。其最重要的一個特點就是以“全民養老”為原則。
例如,日本第一支柱的公共養老金制度是獨具特色的“雙層”養老保險制度。其中,第一層是覆蓋所有公民的國民年金制度(即“基礎年金”),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建立了覆蓋整個國民的基礎養老保險制度,法律規定年齡範圍內的日本所有居民都必須參加;第二層是針對所有企業在職人員包括短時間勞動者的厚生年金,和針對公務員、私立學校教職工、農林漁業團體職員的共濟年金。第三層是基於前兩者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即個人養老保險。通過這三個層次的養老保險,實現了日本全體國民皆保險的制度安排。
在“全民養老”基礎上,日本在金融產品和服務上借鑒了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推陳出新,實現了多支柱立體化。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也學習了美國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但與美國不同,該制度下,美國為商業保險產品性質,日本則是政府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部分,以強制保險的方式,對40歲以上的公民,按年齡差別費率繳納保費。這種制度採取“稅收+保險金”的形式,在財源穩定的同時,也把保險作為國民看護支出的費用來源,分散和轉移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壓力。
此外,通過全民的普及教育,遺囑信託、反按揭等創新型的金融產品,也為老年人積累養老資金提供了多種管道。例如住房反向抵押貸款,通過政府主導下自治、厚生勞動省與國土交通省實施、私營機構主導的三種模式,互為補充,保障養老金融產品的供應。
總的來看,日本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實現了三個支柱的平衡化、立體化,制度之間相互補充,達到有限資源的共用與利用。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類養老金作為彌補公共年金的重要支撐。以信託類產品為例,對企業產品方面,有確定給付企業年金、厚生年金基金、確定繳費年金等;對個人產品方面,有國民年金基金、個人年金信託、財產形成年金信託等產品。

中國:養老金融,服務夕陽人群的朝陽行業
歐美的養老金融市場發展較早,日韓等國家在走向發達國家的過程中,多數都借鑒參考了西方發達國家的養老金融的發展模式。
目前在我國的養老金體系中,第一支柱政府基礎退休養老計畫占比較高,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發展緩慢,覆蓋率總計不超過30%,產業趨近於“國家福利型”,零售資管行業尚未成熟,保險公司是商業養老金市場核心玩家。
但是隨著老齡化的不斷發展,“國家養老”的模式不具有可持續發展性,幾年來政府也不斷出臺政策推動第二、三支柱的發展。
特別是2018年5月,個人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正式拉開了第三支柱登臺的帷幕。隨後推進的個稅改革則將稅基由薪酬擴充至綜合收入,並明確了教育、養老等定向稅收優惠的扶持方向,這為過去分散於理財和房產投資的資金轉向養老金投資提供了政策助力。
針對我國養老金融市場存在的全民養老制度不完善、三大支柱失衡、養老金產品匱乏、社會資本參與度低等問題,我國可以合理借鑒發達國家養老金融的經驗,體現在以下幾點:
第一,頂層設計為養老制度之根本。“人人老有所養”是養老保障制度建設必經之路,但是制度建設方面的不完善阻礙了這一目標的實現,打造開放、動態、分階段的長期規劃勢在必行。例如,借鑒日本綜合性、多層次的養老保障制度,充分滿足老年人養老保障的各種需求,達到公平與效率的統一。當然,更重要的是完善落地稅收優惠和補貼支持等方面相應的政策,如借鑒美國的IRA制度,通過稅收遞延繳制度鼓勵個人購買個人養老保險。
第二,創新開發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當前,我國金融市場上的養老金融產品種類相對單一。雖然創新發展了類似以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為代表的“以房養老”模式,但由於各種原因,部分產品的風評並不好。其他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多種類生命週期基金等投資組合產品等也受限於國情、市場基礎投資品限制等原因,難以發展擴大。養老金融產品的創新,更應結合當下的國情、資本市場、居民資產配置結構等特點,充分考慮客戶不同的需求和體驗,發揮機構在風險保障和投資管理方面的優勢,滿足客戶一站式養老金融服務需求。
第三,拓寬養老產業發展的多元化融資管道。發達國傢俱有完善的養老體系,更容易吸引社會資本進入養老產業,並提供資金支持。我國社會資本參與度低,除了政府的市場化引導,以銀行為主體的金融機構應該創新適應養老產業特點的信貸政策、承貸主體。如對建設週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專案,試行特別延長期限和還款方式。當然,除了依靠銀行信貸,還應發揮資本市場的重要作用,特別是隨著資本市場規模的擴大和成熟,推動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利用主板、中小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等上市融資。
顯然,快速發展“二、三支柱”商業養老金是我國養老體系建設的必由之路和潛力所在。同時,除了借助制度和管理促進政府與市場的結合,開展全民的養老金融教育更加具有必要性。
在我國“老齡化”和“少子化”的雙重趨勢疊加下,老年撫養係數已經由2000年的9.9(平均9.9個勞動力供養一個老人)下跌至2020年的5.8,夾心一代準備好了嗎?
本文轉自蘇寧金融研究院(ID:SIF-2015)、作者黃大智、桂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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