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章:2020年新冠肺炎對經濟金融的影響


一、疫情是短期衝擊,不改變長期增長趨勢

SARS對經濟的影響看,經濟穩中求進的趨勢不會改變。2003年,中國經濟第二季度受SARS衝擊最大,比第一、三季度GDP平均增速低1.5個百分點。2003年我國經濟4個季度GDP增速分別為11.1%、9.1%、10%和10%。但SARS並沒有改變經濟長期上行趨勢,2001-2005年我國實際GDP增速分別為8.3%、9.1%、10%、10.1%和11.4%,逐年加快。

但與SARS比較,這次疫情波及面更廣,造成的人們心理恐慌異常嚴重。疫情使工業和交通等活動大幅度放緩,會明顯拉低今年第一季度經濟增長,並將遠遠超出SARS對經濟增長的影響程度,第二季度也不會樂觀,預計下半年趨於好轉。

從短期來看,疫情對經濟的衝擊主要來自三方面:一是推遲復工,春節假期延後兩天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企業停工減產,1月份我國PMI指數為50.0%,同比小幅下降0.2%;二是復工後,還需要居家遠端辦公半個月,對經濟也會產生很大影響;三是封省、封城、封路等交通管制,使得交通、企業生產活動處於半停止狀態。鑒於此,預計今年可能無法完成經濟增長的高線要求。有預測分析認為,按照樂觀、中觀和悲觀三種情況預計,2020年全年,GDP增長損失在0.5%1%1.5%之間。也有分析判斷認為,增長損失在1%左右。

從長期看,考慮到生產資料依然存在,生產設備、技術並沒有損失,生產力的基礎沒有被破壞,所以隨著疫情的好轉,居民、企業生產力可以恢復,但可能比SARS時期要慢。同時,我國目前經濟面臨的是需求不足的約束,而非供給不足。從以上角度來看,疫情一年以後的長期影響不是很大。

二、疫情不會形成重大金融風險

疫情對銀行、保險影響不會很大,不會形成重大金融風險。對銀行的影響主要是一些實體由於人員規避疫情,生產不飽和,企業經營受限,會增加不良貸款,但銀行有承受能力。2019年第三季度末,我國商業銀行不良率為1.86%。現在由於疫情的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延後,第一季度生產受影響,還款能力比較差,今年年底不良率可能會有較大提升,但不會失控。預計2020年底商業銀行不良率可能要到2%左右,但即使2%的不良率,與國際上同業相比也不是很高,與國際水準相差不大。隨著貨幣政策支持抗擊疫情的力度適度增大,釋放流動性,貸款投放增加,會稀釋一些不良貸款。

疫情對資本市場會有一些影響。疫情的影響,主要是公眾對市場的信心會受到挫折。比如23日,境內市場春節後首個交易日滬深兩市跌幅即超過7%。雖然疫情影響下市場會出現階段性波動,但市場的長期走勢並不因短期衝擊而改變,因此這個時候不一定要出臺特別強烈的刺激資本市場的措施,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制定一些政策,對包括比如私募基金在內的,適當做一些政策上的放鬆、放寬,如建立針對疫情防控相關領域私募產品,即募集資金主要用於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較重地區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的資產支援證券產品備案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對於由疫情影響無法完成整改計畫的私募基金產品加大延長資管新規過渡期的安排;長期來看,未來的制度層面需要給予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公平准入的業務模式機會。但需要鬆弛有度,不能過急、過快、過大。


三、居安思危,從疫情影響反思我國銀行業的發展

本次疫情的發展過程,與金融風險的發生和擠兌有很多相似之處。金融風險的發生,從開始階段,若在現金供應、輿論引導、環境控制等方面不立即採取措施,因小而不為,群眾就會失去信心,負面資訊瞬間擴散,群眾心理恐慌,擠兌出現風險的機構,甚至影響其他金融機構,就很容易擴大事態,發展到失序、失控,造成群體性事件,失去初始階段的最佳處置時間和時機,釀成區域性金融風險。給後來採取的一些措施造成難度。

此次疫情,從金融上反思,風險應對的意識、理念、方法出現錯誤,加上基層的責任意識、治理能力出現問題,銀行業遭受一次類似衝擊,將會極大破壞金融穩定的體系。欣慰的是,改革開放以來,得益於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制度改革紅利、居民高儲蓄率和長期的寬鬆貨幣政策,銀行業發展突飛猛進,特別是中央對金融的高度重視,我們沒有出現重大金融風險事件。但是,未雨綢繆很重要,現在金融業規模已達300萬億,其龐大規模並未止步,規模仍在擴大,若出現重大風險問題,一定是天量級的。另一方面,過去幾年,我國銀行業的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與改革初始幾年相比,則在下滑,危機意識,風險意識在目前形勢下,極為重要。

與國際先進水準相比,我們在經營導向、服務客戶的嚴謹程度、專業深度,以及組織管理水準方面,還有很大的差距。比如一些機構忽視長期發展戰略,偏離主業,沒有真正以客戶為中心,金融產品的風險評估不夠,可持續性不夠,缺少長期服務和綜合服務安排。風險管理滯後、有效創新不足等等。近幾年,一些未做風險評估的創新,以及金融科技領域的一些亂象,說明對金融運行的規律把握不准,對金融的本質理解不深、風險的敬畏不夠、銀行運營的邏輯研究不透等問題。

四、應對措施

第一,此次疫情對經濟短期衝擊要大於2003SARS,但長期經濟增長趨勢並不受影響。因此,在出臺各項政策時,不宜過急、過快。建議,在此基礎上,保持經濟增長在合理區間,重新確定第一、二、三、四季度的經濟增長指標,採取倒推算方式,再有針對性地配之以財政、稅收、金融的政策調整和資源配備。包括,適當減稅降費,降低企業交通和能源成本,壓縮非經濟性支出,改善和放寬投資、建設、工程等領域的營商環境。金融的特性和貨幣的乘數效應理論告訴我們,在短期內的金融政策要循序漸進,保持中性,仍堅持不搞大水漫灌式的貨幣政策。

第二,關於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由於今年情況比較特殊,包括中美貿易戰雖然已經簽訂第一階段協定,但還有很多的不可確定性;今年金融業的全面開放;新冠肺炎疫情;三項疊加,對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帶來挑戰。建議,為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包括不良資產、資本充足水準、撥備能力、流動性,等等,有必要對金融穩定體系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評估銀行的穩定程度,以及對實體經濟的支援能力。對資管、理財、同業等監管政策調整的執行期限可適當延長,鼓勵商業銀行根據疫情對實體的影響情況創新服務方式。

第三,堅持金融全面開放,對金融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定位不能變。本次疫情對經濟金融的短期影響較大,加上上述講的另外兩個因素,需要加強全面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建設,加築商業金融機構的自我保護意識。金融市場特別是國有大型金融機構在全面對外開放條件下,有必要建立科學、有效、合理、符合國家對外開放政策和國際準則的對外開放安排,確保在全面開放中保證金融的安全,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

第四,借鑒歷次金融風險的處置經驗,地方政府、監管部門、專業機構在黨委的堅強領導下,科學有序應對至關重要。我國1993年以來中央和地方沉著應對各類金融風險,壓實地方責任,著重從單個機構、單個業務和較小區域做起,準確應對,嚴格防控,把風險封閉在萌芽狀態,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準確應對和穩妥處置了各類金融風險,確保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進一步提升金融的治理能力。大型金融機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來,通過公司治理、規範經營、轉型發展,建立了比較完整、健康的體系,要保持住良好的態勢。但與國際同行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堅持大型商業銀行按銀行的規律辦銀行,對存在經營偏頗的機構,重構戰略導向、經營原則、價值取向,把服務實體經濟和機構的穩定性放在首位,以應對金融全面開放帶來的挑戰。

做好壓力測試。各類金融機構作為承擔和經營險的機構,面對可能出現的突如其來的重大金融險,需要未雨綢繆。

金融機構特別是大型銀行、證券、保險,自行組織對內對外各種經濟環境下的壓力測試,檢驗機構應對能力和穩定水準。


第五,此次疫情發展過程說明,基層在社會管理、資訊公開、責任意識、治理能力等方面的作用非常重要,金融風險的處置的初級階段,要壓實地方責任。

2003SARS發生、發展過程以及近些年金融風險處置中的教訓和經驗很豐富,很全面,風險阻斷是根本,各類風險在發生初期,政府和部門採取斷然阻斷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或延緩危機爆發的速度和規模,不會失去及早防處置的機會。

風險發生地在初次應對過程中,若出現失據失信失序問題,會激發群眾的不信任和擴大恐慌心理,造成群體性事件,其後果是嚴重的。

1993年以來,金融風險處置的原則是屬地管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加重了地方的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並落實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這是處置各類風險的寶貴經驗。

第六,儘快恢復經濟的正常運轉。宏觀角度看,近期可能帶來一輪“防疫經濟”。人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分別出臺了放寬涉及防疫企業的金融政策和監管,很多企業或者項目會以防疫的理由或模式在金融市場進行直接和間接融資。就貸款而言,應急貸款本來就有快通道,再加上監管支持政策的疊加,很有可能使防疫題材變成一個口,形成一輪“防疫經濟”。

要儘量縮短“防疫經濟”的應對時間。因為應對時間越長,就越可能造成生產結構的不平衡,進而影響整個經濟的均衡增長,因此要縮短防疫經濟的時間,儘快轉入到正常的經濟運轉和實體經濟增長。

總的來看,新冠肺炎疫情打斷了中國經濟的短時回穩進程,加大了中國經濟短期下行的壓力。但困難和挑戰並不可怕,經過多年的快速發展,我國物質基礎雄厚,經濟韌性強、潛力足、迴旋餘地大,改革開放不斷注入新動力,中國經濟長期向好的趨勢並沒有發生改變,因此2020年的中國經濟雖然下行壓力很大,但疫情不會打斷中國既定的改革開放與經濟轉型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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