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通來了,給予香港保險公司國民待遇!

昨日(11月6日)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以成員身分出席由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主持召開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


在會議上公佈16項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專業界別到大灣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小編看了這些措施,涉及無條件在大灣區購房(優於全國任何城市的居民)、港人在內地教育,理財,生活等等方面,深切的體會到了中央的良苦用心。

全文我會附在文末,我們今天主要看針對香港保險業的兩項重磅措施。

01跨境理財通來了

16項措施的第五條:為滿足兩地居民的跨境財富管理需求,中央政府同意探索建立雙向理財通機制,為兩地居民提供跨境理財產品的選擇。

該措施一經公佈,香港金管局總裁餘偉文立即就表示,將會積極與內地當局和業界制訂有關細節,儘早推出跨境理財通。相信這個“跨境理財通”將包含很多人期待已久的“保險通”——一個使用人民幣繳納保費購買外幣保單、在理賠和退保時將外幣再兌換成人民幣匯入境內銀行戶口的“封閉式管道”。


10月中下旬,深圳銀保監局近期向深圳保險同業公會、深圳保險仲介行業協會下發《前海跨境保險創新服務中心設立方案(徵求意見稿)》。


提出,發揮保險仲介優勢和作用,在前海設立以仲介機構為核心的跨境保險創新服務中心,提供兩岸三地的保險產品諮詢、銷售和理賠等服務,從而實現大灣區保險互聯互通有效破題。若方案成行,意味著內地居民可以在前海跨境保險創新服務中心的入駐仲介機構辦理跨境保險手續,比如香港、澳門等地保險的查詢、諮詢、購買、保全、理賠等。


前海除了跨境保險創新服務中心外,還在醞釀前海保險交易中心。


02給予香港再保險公司國民待遇

16項措施的第11條:繼續給予香港再保險公司承接內地分出業務時所適用的“償二代”風險因數優惠,至2020年6月30日。

這一條與保險有關的措施主要涉及中國保監會與原香港保險業監理處在2017年5月16日簽署的償付能力等效評估《框架協議》。在這個《框架協議》裏,中國保監會給予了香港再保險公司一定的“國民待遇”,讓內地保險公司向香港再保險公司分出業務時不會過多佔用資本額度。原來這個“國民待遇”只有1年的試用期,在2019年7月已經中止,這個措施的落實相當於把“國民待遇”又延長了一年,主要利好於香港再保險公司的發展。


03香港保險客戶服務將更大提升

內地投保人購買的保險產品,大半數是醫療或保障類型的保險產品,如危疾、醫療、終身人壽、定期人壽及年金等;約99%保單為非整付保費保單(期繳),保費不是以一筆過(躉繳)模式支付。而絕大部分在香港購買的內地保單屬期繳保單,投保人需要按時繳付費用,以便延續保單。

如果允許香港保險公司在大灣區的服務中心代收內地客戶的續保保費,便利內地保戶續保之餘,也可避免內地投保人因斷供而蒙受巨大損失。此外,若由服務中心代收保費,投保人無須自行匯款,大大降低外匯流失的風險。

隨著不斷的融合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立香港壽險服務中心,為已購買香港保險的內地居民提供貼心服務,會很快變成現實。

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新聞公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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