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好個人資產保全規劃,不至於因婚姻變動,讓個人資產大幅縮水呢?

哪些屬於個人財產,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就此,我國《婚姻法》有著明確的規定。
《婚姻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應當歸乙方的財產都屬於個人財產。
而《婚姻法》第十七條也對夫妻共同財產做出了劃分: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明確指明歸一方的除外;以及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雙方均享有平等的處理權。
雖然法律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做出了明確劃分,但在實際生活,想要真正區分它們卻是十分複雜。
舉個例子,拿股票來說,一方婚前所購買的股票在婚後獲得的增值,原則上屬於購買者的個人財產。但在實踐中,雙方在婚後都有可能參與股票的共同運作,而婚後的共同財產也有可能投入該股票帳戶中,這樣一來,獲得的收益則就難進行劃分。
除去劃分複雜外,婚姻對於個人財富的保全還存在很大的隱形風險。京東掌門人劉強東在和奶茶妹妹相戀之初,便做出了10年每年只拿1元的工資聲明,被媒體猜測各種“意味深遠”,其實就是基於對婚姻和財富的保全。

那麼對於這種資產較多或是勢均力敵的婚姻,應該如何鎖定財產規劃呢?有三個錦囊。
01、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
親兄弟明算賬,這句俗語如果放到夫妻關係中,未免有些傷感情,但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為了婚姻關係的穩定,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尤其是對增值部分的收益。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夫妻在婚姻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的收益,包括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生產、經營”以及“投資”的概念都比較模糊,法律上並沒有對其範疇做出明確的界定,因此有必要根據具體情況對其做出籌畫。
02、購買保險
《婚姻法》規定:
婚前取得的財產都是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財產,均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但特定財產和約定財產除外。
指定受益人的保險等就屬於這個“特定財產和約定財產”。高淨值人士如何通過大額保單這個金融工具做好個人資產的保全?
大額保單有哪些作用?
保單不同於一般的金融資產,它需要指定受益人。因此,保單,尤其是大額保單常常被被視為財產權益定向轉移到個人名下的一種非常有效的方式。而且《保險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對保險金凍結。也就是說,受益人領取保險金受法律保護,保險資金不能被抵債。
所以,大額保單可以幫助高淨值人士實現資產保全、合理節稅、財富轉移等目標。這也是最近幾年市場上億元保單頻出的重要原因。
保單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嗎?
這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婚前投保的人壽保單,即使離婚了,這個保單獲得的保險利益也肯定屬於個人。
第二種情況是婚後投保的人壽保單。
201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有一個會議記要,關於保單收益的歸屬是這麼一個指導意見:就是如果是健康險、重疾險,婚後獲得的保險收益可以屬於被保險人個人;但如果是現在市面上流行的理財險、年金險,婚後的保單收益要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換句話說,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動用共同財產為一方投保所產生的利益,如果法律沒有特別規定、且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包括現金價值、生存金、紅利收益都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保單資產怎麼分?
夫妻離婚時,保單的分割要分有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自己是受益人,自己的父母是投保人,這種情況屬於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第二種情況,自己是受益人,愛人是投保人;或者自己是投保人,愛人是受益人,這種情況的保單收益是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離婚時要進行分割。有兩種分割方式:一是按照保單的現金價值進行分割;二是轉換投保人,保留一方的保單權益,但需要支付對應的現金價值或權益給到另一方。
第三種情況,受益人是子女,投保人是夫妻中的任一人。這種情況,不管是用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只需要變更投保人或受益人。不能變更的,對退保後的費用進行分割。
如何通過保單做好婚姻資產保全?

財富管理是由財富的積累、財富的安全和財富的轉移這三個部分共同構成的,而且這三個部分是同時進行的過程管理。並不是說我們在完成了財富積累之後,才來考慮它的安全問題和轉移問題,而是在一邊積累,一邊注重它的安全和一邊轉移的過程當中。因此,高淨值人士進行資產保全規劃要越早越好,比如說購買大額保單,最好在婚前就能進行相應的規劃。
當然,如果在婚前沒有來得及做好這方面的規劃,那在婚後可以通過大額保單的架構設計來實現個人的婚姻資產保全。比如說投保時指定受益人,把保單受益人指定成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子女。這樣,一旦發生婚姻風險,需要進行財產分割時,這部分資產也不會被納入到夫妻共同財產被分割掉。
實際上,婚前的資產保全計畫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需要從多個方面進行統籌規劃,比如可以通過婚前的財產公示、婚前約定、家族信託等諸多方式和工具進行規劃安排,保單只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工具之一。保單在婚姻資產保全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絕不是唯一的工具。資產保全也不可能僅僅通過某一個工具或者方式就能解決全方位的問題,所以高淨值人士要全面做好資產保全,需要和各個領域的專業人士做好充分的溝通,只有這樣才能把婚姻資產保全的作用發揮到最大。

03、家族信託
對於資產比較豐厚的家庭來說,家族信託成為資產配置的首要之選。
家族信託是指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理財方式,以實現富人財富的規劃與傳承為最終目標。
使用資產信託模式,最重要的特點就是將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進行分離,人們一旦把資產委託交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卻可以根據他的意願進行收取和分配。這樣一來,即便當事人分家析產或者遭遇意外,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
除了我們剛才講述的這種婚姻模式,還有一種強弱懸殊的結合,比如被稱為“世界上最危險職業”的全職媽媽,如何在婚姻中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在這裏,要告訴大家:全職媽媽,雖然沒有外出工作,但依照婚姻法的規定,同樣具有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權和支配權。
日常生活中需要處理小額度的共同財產時,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決定。但需要對重大事項做出處理時,比如我們之前提到的,丈夫將房屋或車輛私自送給第三者的,只要沒有經過你的同意,仍然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行使撤銷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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