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險分紅要交稅?
目前不需要。
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特聘研究員楊默如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指出:國家稅務總局對於保險公司向投保者支付的保單分紅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尚沒有明確規定。關於保單分紅到底是保險理賠範圍還是資本利得一直存在爭議,沒有定論。
目前領取香港保單分紅是可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至於未來還不確定。

香港保險理賠要交稅?
不需要。
根據2018年8月31日最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外取得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稅。內地居民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本身就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保險賠款屬於法律規定的免稅範圍。畢竟香港也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國稅局對徵稅這一行為不會出現大陸和香港兩套標準。既然國內的保單理賠款不徵稅,那麼香港也一樣。
因此,大陸居民無論在大陸購買還是香港購買,都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香港保險偷稅漏稅?
一份香港保單不足以引起政府的注意來核查是否偷稅漏稅,但如果保險金額達到一定的水準是要申報的。
目前瞭解到大額保單才會進行調查,香港的保險公司會將歷史上購買過大額保單的高淨值客戶的保單資訊申報給國稅局,而小的保單無需擔心。
香港的大額保單,一般是指年交保費在100萬港幣以上的壽險保單,通常杠杆比例高,不是指特定的某種保險,而是包括了兼具保障和融資功能的萬能壽險、專注於穩定投資回報的儲蓄分紅保險以及滿足富人醫療需求的高端醫療險等。
每年有很多大陸居民熱衷到香港購買保險,完全符合香港的法律政策。大陸政府只需要提醒要符合外匯管理政策以及兩地法律的風險。
另外,香港保險公司對合規是十分嚴格的,保費的每一筆交易都是來自於合法收入、合法管道、合法支付方式,認真核實過保費的合法性,如果保險公司核發了這份保單,合法性自然無需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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