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可改編成電影的保險詐騙案,看完後目瞪口呆。
1977年出生的楊慧峰(男),與1982年出生的孫鑫(女)原本是一對夫妻,雙方均系遼寧葫蘆島人,卻產生了保險詐騙的邪念,通過造假病例、結婚殺人等手段,並夥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作案多起。
2017年9月22日,楊慧峰、孫鑫,以及平安人壽葫蘆島中心支公司主管孫麗豔、核保員王某等多人被依法逮捕。

首次騙保成功
楊慧峰,1977年出生,初中文化,後與平安人壽葫蘆島中心支公司任主管的孫麗豔相識,並稱呼孫麗豔為師父。孫麗豔讓楊慧峰給親友上保險,再幫助楊慧峰以保險理賠金的方式將保費套回。
2015年4月,雙方開始第一次合作。
由楊慧峰夫婦出保險費,孫麗豔使用楊慧峰提供的張某偉身份證及銀行卡,為張某偉在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網上投保人身保險。保險考察期過後,孫麗豔將理賠材料上傳至平安人壽網上平臺,以張某偉名義申請理賠。
2015年10月,第一筆騙保金額7758.07元到手。第一次作案成功後,楊慧峰瞭解到,利用大病理賠獲得的保險金更為豐厚。
為騙取更多保險金,楊慧峰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張某1,此時的張某1身患直腸癌已至晚期。楊慧峰決定,讓張某1代替張某偉到醫院接受治療,並產生張某偉患直腸癌的病歷假像,以及醫院檢查材料。
孫麗豔明知是虛假材料仍然上傳至平安人壽的網上平臺,由平安人壽王某在核保時給予幫助。2016年6月,第二筆保險理賠金21.2萬元到楊慧峰夫婦的手上。
楊慧峰為了感謝在此過程中幫忙“辦了事”的人,通過微信轉賬或購買蘋果手機一一答謝。
一發不可收拾
有了第二次的成功經驗後,楊慧峰變得一發不可收拾,此後幫助多人在網上投保人身保險,過了保險考察期後,再利用癌症患者代替到醫院檢查,產生他人身患直腸癌的“假像”,由孫麗豔夥同騙保。

通過上述策略:
2016年8月29日,楊慧峰指使徐某(患有尿毒癥)代替朱某進行治療檢查,騙取保險金16萬餘元;
2016年12月16日,楊慧峰指使張某1(患有直腸癌)代替張龍進行治療檢查,騙取保險金25萬元;
2017年1月10日,楊慧峰指使張某1(患有直腸癌)代替王某進行治療檢查,騙取保險金20萬元;
2017年3月6日,楊慧峰指使郭某(患有肺癌)代替徐利進行治療檢查,騙取保險金21萬元;
直至徐某(患有尿毒癥)等人離世,2016年-2017年期間,楊慧峰、孫鑫夫婦夥同孫麗豔等人作案10餘起,共騙得保險公司保險金173.4萬元。
幹一筆更大的
即便如此,楊慧峰還不滿足,決心要通過人身意外險騙取一筆更大的金額。
2017年4月的一天,楊慧峰與患有直腸癌的張某預謀,給張某投保大量人身意外保險,然後安排張某1撞汽車自殺,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公司保險理賠金。
為了合理得到保險金,楊慧峰決定與自己的妻子孫鑫假離婚,然後孫鑫再與張某假結婚,使意外保險的受益人為孫鑫,並商議騙得贓款與張某家人對半分。
此後,楊慧峰給張某1在9家保險公司投保了19單意外險和重大疾病保險,由楊慧峰繳納保費5.6萬元,最高意外傷害預估賠付額1582萬元,普通意外預估賠付額621萬元。十餘天後,6家保險公司陸續找張某1退保,剩餘三家保險公司(新華人壽、中國人壽、平安養老)沒有退保。
2017年7月,楊慧峰到張某1家與其商議贓款分配,並由楊慧峰給張某的妻子謝某簽署一張欠條。
2017年7月20日上午,張某給被告人楊慧峰打電話,讓楊慧峰送其走(離世)。楊慧峰便開車到張某家,張某的妻子謝某、兒子、岳父母等人都出來與其告別。由於異地意外死亡便於保險理賠,楊慧峰和張某選擇在山海關偽造交通事故意外現場。

張某為了造成一個人去山海關的假像,由楊慧峰出50元,張某自行購買一張葫蘆島到山海關的火車票,後楊慧峰駕車到山海關與張某匯合。
當日下午,張某與其姐姐張萍微信視頻。
張某:“姐,我回不去了,我也後悔了。”
張萍:“後悔是什麼意思,你快回來吧。”
張某:“已經回不去了,要是回去該有人不願意了。”
當日19時30分許,被告人楊慧峰帶張某1吃燒烤喝啤酒並吃了止痛藥。21時許,張某與被告人楊慧峰交談後,到馬路上撞大貨車身亡。
楊慧峰看到張某被撞倒在地後,駕車離開現場。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2019年4月,該案在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法院認為,無論是出資投保的楊慧峰、孫鑫以及負責上傳材料的孫麗豔、核保的王興,還是介紹病人的曾徐彬等人,主觀目的均是為了騙取保險公司的理賠保險金而分得利益。
法院指出,楊慧峰為騙取保險金幫助他人自殺,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和保險詐騙罪;孫鑫、孫麗豔系地位作用相對較小的主犯,可以比照被告人楊慧峰從輕處罰。法院判處楊慧峰有期徒刑15年,孫鑫、孫麗豔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11年。
根據真實案件,素材出處:遼寧省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遼14刑終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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