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香港、美國三地出入境攜帶現金的相關規定

真實案例重現

北京的一套房,過個安檢的功夫,就免費送給了國庫。

近日,一個華人小夥在過海關時,被機場工作人員攔下,開箱檢查。工作人員打開箱子後,發現箱子裏堆得滿滿的都是中文書籍。乍一看沒什麼問題,但“久經沙場”的海關人員卻嗅到了一絲不尋常的氣味。


他們把一摞一摞的書籍搬出來,解開固定捆綁的繩子,一本一本地翻閱起來。前幾本書都沒什麼問題,直到一名工作人員翻到中間的一本,裏面竟然掉出一打現金來... ...

接著,工作人員發現了更多的混在書籍裏的現金,一打,又一打。最後竟然就這麼翻出了足足87萬歐元的現金鉅款。


87萬歐元啊,什麼概念,按照目前7.83的匯率,這相當於681萬多人民幣。681萬,能妥妥地在北京買套房了。

華人小夥是在德國的杜塞爾多夫機場被查的,當時,他正前往中國。據報導,他才26歲,長住海外,是一名法國華人。

那麼,他是要用這筆錢買房嗎?小夥面對海關工作人員對於這筆鉅款來源、所有者、用途的詢問,三緘其口,什麼都答不上來


於是,最終的結果是,海關將這87萬歐元全額沒收。錢留下,人可以走了。小夥還是按原計畫搭上了回國的班機。


然而,近700萬就這麼被別人沒收了,這趟回國之旅,想必不會太愉快。京的一套房”,過個安檢的功夫,就免費送給了德國國庫。


事實上,隨身攜帶說不清來源的鉅款,不光是在海關會遇到麻煩,就算你走在大街上,被員警抽查到,也很可能吃不了兜著走。

之前美國有兩名華人,趁著大學放假,從芝加哥自駕前往三藩市,結果在州際公路上超速了,被員警截停。

照理說,超速被截停,最多幾百塊的罰單也就結了。但是,這兩名華人卻因為這一腳油門,付出了62萬美元的代價。

因為,員警將他們的車截停後,例行檢查了一下車子,結果在打開車的後備箱時,員警們被驚呆了——滿滿一大袋子成摞的美金現鈔!清點後共62萬7000美元!


警方隨後便將兩名華人逮捕,並將車子拖回警局。而這筆鉅款,也被警方沒收。

調查人員認為,這兩名華人是幫毒販把髒錢運往洛杉磯、加州、以及紐約等地,因此將兩人的62萬7000美元沒收,充繳美國國庫。


然而,兩名華人卻堅決不背這口鍋,他們堅稱這筆錢,是他們是用來買房子的。

為了拿回這筆“買房錢”,兩名華人將美國警方告上了法庭,案件將在明年4月開庭審理。


今天主要和大家說說《中國大陸、香港、美國三地出入境攜帶現金的相關規定》。

中國大陸

一般規則: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現鈔限額為20000元,外幣現鈔限額為折合5000美元。

(一)人民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貨幣出入境管理辦法》第二條,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不得超出限額。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第四條規定,攜帶國家貨幣出入境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第18號——關於調整國家貨幣出入境限額的公告》,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

(二)外幣

1.非當天多次往返或短期內多次往返者

入境:攜帶外幣不得超過等值5000美元[1],否則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出境:攜帶外幣不得超過最近一次入境時申報的外幣現鈔數額[2]。如果最近一次入境時沒有申報,則出境時攜帶外幣不得超過等值5000美元。攜帶5000美元至10000美元現金出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攜帶證》驗放。攜帶10000美元以上現金出境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攜帶證》驗放[3]。

2.當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一天內出境或入境超過一次)[4]

入境:只要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就須向海關書面申報。

出境: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當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3.短期內多次往返者(15天內出境或入境超過一次)[5]

入境:只要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就須向海關書面申報。

出境: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4.未申報的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三款,個人運輸、攜帶、郵寄超過規定數量但仍屬自用的國家限制進出境物品進出境,未向海關申報但沒有以藏匿、偽裝等方式逃避海關監管的,可以處物品價值20%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5.申報流程

入境:填寫《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並向海關如實申報。

出境:出境人員向銀行申領《攜帶證》,攜帶從自有或直系親屬外匯存款中提取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向存款銀行申請;購匯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規定的購匯憑證,向購匯銀行申請[6]。

出境人員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的,應當持書面申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銀行存款證明,確需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的證明材料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請[7]。

中國香港

入境:根據香港海關官網的資訊,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時身上攜帶總價值逾12萬元港幣(或等值外幣)(約合10.5萬人民幣)的現金或不記名可轉讓的票據,如支票、債券等,均需向海關主動申報。

出境:即將離開香港的人士,須在海關人員的要求下,披露是否管有大量現金類物品(12萬元港幣或等值外幣);如有的話,須做出書面申報。

未申報的後果:如未按規定申報,罰款2000港元。涉及刑事責任的,最高可罰款50萬港幣(約合42.2萬人民幣)及監禁兩年。

申報流程:填寫申報單。

美國


根據美國海關官網的消息,攜帶現金出入美國國境的,沒有數量限制。但是如果現金超過1萬美元(或等值外幣),需要向美國海關申報,填寫表格(FinCen 105)

具體總結如下:

①金額無上限:入境/出境美國攜帶現金/支票數額沒有上限

②個人入境:攜帶現金/支票超過1萬美元需要申報,並填寫FinCEN 105表格

③多人入境:多人結伴入境,攜帶現金/支票總數超過$10,000需要申報,並填寫FinCEN105表格

④不可分拆:多人結伴入境的情況下,不可將現金/支票分拆至團隊中的多個人攜帶,以“降低”攜帶金額,免去申報。

⑤超額沒收:如果攜帶金額超過$10,000沒有申報,可能面臨全額沒收、甚至受到法律處罰。

寫在最後

前幾日,打擊地下錢莊猶在眼前,《北京警方破獲特大跨境地下錢莊案,涉案金額超300億》,奉勸各位不要以身試法,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

以下請認真閱讀:

[1]《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2]《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凡不超過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的,不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海關憑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的外幣現鈔申報數額記錄驗放。

[3]《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按以下規定驗放:

一、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4]《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一款

[5]《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二款

[6]《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

[7]《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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