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保值還是隔離企業風險? 中國富豪熱衷資產轉入離岸信託背後

隨著金融市場劇烈波動與全球經濟增長不確定性驟增,越來越多中國富豪紛紛借助離岸家族信託基金規劃財富傳承與資產保值。

1月12日,融創中國董事長孫宏斌在香港提交的檔裏披露,已在去年12月31日將手中大部分融創股權(市值約45億美元)轉讓給離岸家族信託基金South Dakota Trust Co.。

此前,龍湖集團董事會主席吳亞軍通過其設立的一只離岸全權信託基金,將自己持有的龍湖集團44%股權(市值約72億美元),全部分派給自己女兒蔡馨儀設立的一只離岸全權信託基金。


另有媒體報導,去年底共有4位中國富豪基於避稅與儘早規劃財富傳承的考量,將超過170億美元財富轉移到離岸家族信託基金。

“事實上,離岸家族信託基金的作用不僅僅體現在財富傳承與稅收遞延兩方面,還能最大限度確保財富保值。”一位從事離岸家族信託業務的香港律師認為,在當前全球經濟發展不確定性增加的情況下,這種財富保值效應正日益被中國內地富豪看重。

近日,這位律師先後為多位內地富豪提供設立離岸家族信託的諮詢服務,整個業務量是去年同期的3倍以上。

在他看來,這些內地富豪之所以計畫儘早設立離岸家族信託,主要目的是在財富保值情況下儘早安排家族財富傳承規劃。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他提供的離岸家族信託基金架構只能在盡可能保本基礎上提供年化2%的收益,但不少內地富豪依然趨之若鶩。

“某種程度而言,當前全球經濟發展不確定性與中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正倒逼中國內地富豪的財富觀念發生驟變——從以往的追求高回報,向財富長期保值與個性化財富傳承轉變。”他直言。

然而,在內地富豪通過離岸家族信託實現財富長期保值與個性化財富傳承後,未來他們指定的受益人(中國籍)是否需繳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或遺產稅,同樣存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

“目前中國新稅法並沒有明確說明是否將離岸信託資產的傳承納入應稅專案,這需要相關部門給出相關的操作指引。”一位熟悉中國稅法條款的國內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負責人表示。

離岸家族信託創設熱背後

在多位離岸信託架構服務提供商看來,當前越來越多中國內地富豪計畫將大量財富納入離岸家族信託基金,一個重要原因是當前全球金融市場劇烈波動,導致他們擔心家族財富正承受越來越大的投資風險。

匯豐銀行最新統計數據稱,在匯豐追蹤的450只對沖基金中,去年僅有16只基金獲得正收益,占比不到4%。其中不少旨在為全球富豪家族資產創造超額回報的對沖基金更是遭遇業績滑鐵盧,比如瑞士蘇黎世Entrepreneur Partners公司旗下Trias L/S基金產品去年虧損26.9%,位於蘇黎世的大型主動資產管理集團GAM旗下對沖基金Cantab Capital去年出現23.1%的投資虧損,貝萊德旗下BSF歐洲多元化股票絕對收益基金去年也虧損19.9%。

“這是眾多全球富豪難以承受的財富損失幅度,驅動他們只能將離岸家族信託視為資產配置避風港,中國內地富豪也不例外。”上述從事離岸家族信託業務的香港律師透露,從去年10月中旬美股大跌以來,向他諮詢設立離岸家族信託的內地富豪一下子增加不少。原先他每月會前往內地兩三次,向內地富豪解答設立離岸家族信託的各種疑惑,如今這個頻率變成每週一次。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多方瞭解到,相比對沖基金等資管產品主要追逐超額收益,離岸家族信託基金的投資策略則截然不同——它主要將信託資產配置在高信用評級債券,以及跨週期的投資專案,在盡可能分散投資風險同時降低家族信託資產淨值波動性,實現財富的長期保值。

甚至在瑞士,不少提供家族信託服務的私人銀行合夥人還承擔“無限責任”。若他們管理的家族信託資產短期內無法收復“失地”,他們需用自己的資產利潤補貼用戶家族信託資產的虧損,如此迫使他們在投資策略設定方面做到足夠嚴謹,最大限度提升家族信託資產的投資安全性。

這位香港律師透露,在設計離岸家族信託基金實現財富長期保值時,他發現多位內地富豪還有其他的“算盤”。

比如有位富豪擔心自己子女婚姻可能破裂,導致自己部分家族財富不得不分割出去,因此打算儘早建立離岸家族信託基金隔離上述風險,還有一位富豪打算財富隔代傳承(直接傳承給自己孫女),因此想用離岸家族信託將孫女設定為指定的受益人,而不是他的子女。


隔離企業風險訴求隱現

值得注意的是,當巨額家族財富納入離岸家族信託基金時,是否需要補繳稅款,儼然成為不少內地富豪共同的疑惑。

“此前不少內地富豪都詢問過類似的問題,他們知道,隨著中國稅務部門與其他國家按照CRS條款交換金融帳戶涉稅資訊,他們海外離岸家族信託基金的資產狀況也會被曝光,存在被稅務部門追繳稅收的可能性。”這位從事離岸家族信託業務的香港律師透露,但他的回復是,通常離岸家族信託管理團隊在將出資人財富納入離岸家族信託前,都會審核出資人的財富來源是否合法完稅。除非出資人自己隱瞞部分財富的非法來源,否則稅務部門不大會要求離岸家族信託裏的資產補繳稅收。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瞭解到,相比補繳稅款,多位內地富豪更擔心的是,未來離岸家族信託基金受益人在得到這筆巨額財富時,是否需要繳納相應的遺產稅或個人所得稅。

“坦白說,目前中國新稅法也沒有明確是否將離岸家族信託基金資產傳承納入應稅專案,所以我們也只能等待相關部門出臺具體的操作指引。”前述律師坦言。事實上,是否需要繳納遺產稅或個人所得稅,很大程度與受益人國籍存在密切關係。若受益人屬於中國國籍,不排除根據中國相關稅法需要繳納相應稅收,但受益人也可以通過離岸家族信託實現稅收遞延,盡可能實現家族財富傳承最大化。

在上述國內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負責人看來,當前不少富豪之所以紛紛熱衷將資產轉入離岸家族信託基金,一個更現實的算盤,是將個人財富與企業經營風險隔離。

“尤其在房地產政策調控導致房地產企業經營壓力驟增的情況下,地產企業富豪的個人財富很可能隨著企業出現經營問題而大幅縮水。”他指出,比如很多地產企業創始人在融資類理財產品裏承擔無限連帶擔保義務,若這類理財產品出現兌付逾期,金融機構有權凍結他們的個人資產(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權)用於兌付本金利息。但當個人財富轉入家族信託基金後,它就不屬於地產企業創始人個人所有,因此金融機構如法炮製的操作難度大幅增加。

“這無形間對上述融資類理財產品的追償效力構成不利影響,因此近日部分嗅覺敏銳的金融機構會提前要求融資企業創始人不得在產品存續期間,將個人財富納入離岸家族信託基金裏。”他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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