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首富離婚財產減值5000億?高淨值人士如何隔離財產與婚姻風險?


再美的童話也有散場的時候。北京時間1月9日晚,一對世人眼中的“模範伉儷”宣告離婚。世界首富、亞馬遜創始人Jeff Bezos在推特發表聲明,宣告自己與MacKenzie Bezos和平分手離婚,持續了25年的婚姻走向終點。

這條毫無預兆的離婚消息迅速震撼了資本市場。亞馬遜股價在消息傳出後10分鐘內急跌22美元,由上漲轉為下跌;不過在此之後亞馬遜股價很快穩住陣腳,進入窄幅震盪模式,多次由陰轉陽。


亞馬遜的股價走勢,倒也很像圍觀群眾聽聞此事後的“心電圖”:剛聽到消息時吃了一驚,隨後立刻平復了心情。雖然婚姻已落下帷幕,但Jeff Bezos和MacKenzie Bezos二人在聲明中依然溫情脈脈:

即使我們當初能預知25年後離婚的結局,如果從頭來過我們還是會無悔地結婚這樣的氣度也贏得了尊重。有網友甚至認為,兩人在離婚時的狀態,看起來比很多同床異夢的夫妻都要健康積極。不過作為普通群眾,更多人關心MacKenzie Bezos在離婚後能分多少財產。

1.前妻分產成關注焦點

2018年10月3日,《福布斯》雜誌發佈2018年度美國富豪400強榜單,Jeff Bezos以淨值1600億美元的身家取代微軟公司聯合創始人Bill Gates問鼎榜首。這是自1994年以來福布斯榜首首次易主。作為世界首富,根據彭博社即時數據(截至美國時間1月9日),Jeff Bezos的財富約1370億美元。

市場分析認為,Jeff Bezos一家居住的華盛頓州是個共有財產州,且在離婚判決時不追究過錯責任。根據華州法律,夫妻任意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遺產繼承和饋贈外,一般均屬於共同財產(community property)。華州法律雖未明文規定對半平分,但規定財產分割必須遵照“公正且平等”(fair and equitable)的原則。

這就意味著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任何財富可能會被平分。以此來計算,MacKenzie Bezos最高可以分得685.5億美元身家,折合人民幣接近5000億元,這或許將是史上最貴的離婚,從而可能使得Jeff Bezos從世界首富位置上讓位。

再看到這次離婚事件對於亞馬遜公司的影響,離婚時如果簡單粗暴分割股份,Jeff Bezos的股權分掉一半,那其對亞馬遜的控制力、影響力將大大削弱。考慮到Jeff Bezos是亞馬遜的靈魂人物,如果其地位不保,亞馬遜未來就陷入不確定,這可能引發投資者恐慌,最終導致股價下跌。當然,考慮到雙方現在能夠友好協商、和平分手,借助專業律師的智慧,一定能找到解決方案。

2.高淨值人士如何隔離財產與婚姻風險?

就目前外媒報導的資訊,Jeff Bezos似乎既沒有簽署過婚前協議(prenuptial agreement),也沒有設立過家族信託(family trust)。在離婚律師眼裏,沒有婚前協議的保護,也沒有家族信託的隔離,Jeff Bezos這樣的人完全是exposed(風險暴露的),不設防的。

在海外,“信託+大額保單”往往是高淨值客戶的資產配置組合標配。保單本身的避債、避稅等隔離屬性使得以保險金為資產形式的資產得到有效的傳承。而信託則提供長期穩定的資產保護的法律架構。我們就這兩種方式,來說說富裕人士到底如何保全自己的財富,更好地將財富傳承下去。

大額保單

人壽保險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合同,約定當被保險人身故、患病、傷殘或到一定年齡、期限後,由保險人承擔向受益人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大額保單是指投保的保險金額較大的人壽保險,一般要求保額超過100萬元才算大額保單。

大額保單主要作用包括:

1.可有效保護家族成員及財富,並防範婚變風險。客戶在投保時可以選擇適合的保單和保障條款,實現對家族成員和家族財富的保護,並防範家族成員因為婚變導致家族財富的損失。

2.是一種安全、穩定的家族財富傳承工具。《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人壽保險公司不允許破產,保證了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因此大額保單是一種安全的財富傳承工具。

3.風險轉移和債務隔離。被保險人通過保單的形式將人身風險轉嫁給了保險公司,且通過較少的資金即可獲得較高的保障。根據我國有關司法解釋,如果指定了受益人,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付給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作為遺產處理,可以用來清償債務或者賠償。

也就是說,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險金不能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具有隔離被保險人生前債務的功能,受益人無須清償被保險人生前所欠的稅款和債務。

4.可用於稅務籌畫和資訊保密。保險公司可為客戶設計並提供合適的保單,幫助客戶進行稅務籌畫。同時人壽保單在保險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資訊保密方面,也可起一定的作用。

家族信託

我們先來看一條法律條款,《信託法》第十五條:

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設立信託後,委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託終止,信託財產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委託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託存續,信託財產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就是說,設立家族信託後,只要委託人自己不是受益人,這個放入信託的財產是獨立且受法律保護的。

它的優勢有:

1.實現家族財富風險的全面隔離。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可避免因財產混同、債權人追索等原因造成財產損失的風險,從而實現風險的全面隔離。

2.滿足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的多元需求。現金、房產、股權和其他實物資產等,都可以放入家族信託中,且可以通過信託架構進行稅收籌畫,實現避稅功能。另外,還可以對家族財富進行個性化分配和傳承。

3.滿足家族企業治理和持續發展需求。將家族企業的股權和其他財產放入家族信託,通過家族憲章建立家族與家族企業的治理架構,並對家族成員進入家族企業進行規制,不一定由家族後人掌控和經營企業,而是選擇職業經理人,讓缺乏經商天賦的家族後人僅可以從家族信託享有收益權,定期領取生活費,避免因數女分家或者經營不善等原因導致家族財富縮水和企業競爭力下降。

4.家族信託具有保密性、連續性和穩定性。家族信託可對委託人資訊高度保密,且由於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的存續而影響其有效性,令家族信託可以長期穩定存續。

創富不易,而中國的大多數創富一代並沒有財富保全、財富傳承等方面的經驗,這其中若發生了一些變故或者風險,將會造成個人以及家庭的巨大損失,所以,諮詢理財顧問、律師等專業人士,找到適合自身的方案,提前做好財富管理,是每一位富裕人士必須深思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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